【由工作单位申请办理】
【办理依据】一、《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》(苏府规字〔2020〕4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;二、《关于落实苏州市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操作细则》(苏人保〔2020〕7号)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;三、《关于贯彻落实<苏州市户口管理准入办法>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苏人保才〔2016〕10号)
【办理条件】符合《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》(苏府规字〔2020〕4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第二、三条规定的以下人员:二、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,可申请办理落户(申请过程中须将档案转入):(一)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(含留学人员)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、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;(二)具有本科学历(含留学人员)、中级专业技术职称、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,年龄不超过45周岁。三、具有大专学历或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三级,年龄不超过35周岁,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(不含补缴)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,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。那么想落户昆山的朋友们条件达不到的可以联系咨询我:13812949501 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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